2017年广西艺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及报到时间
一、入学报到
(一)新生于2017年9月9日(8:00—18:00)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本须知要求,到所属院(系)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填写请假单(可在招生资讯网下载,请假单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亲笔签名,家长签名时注明“父亲:***或母亲:***”),连同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传真到0771—5317393,联系电话0771-5333126,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其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各院系报到地点及教学区域安排(学工处咨询电话:0771-5333224、3391974、3391975)
(四)我校2017级部分专业(方向)实行1+3培养模式,具体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17级实行1+3培养模式的本科专业(方向)介绍》(见附件3)
院(系) | 教学区 | 地址及联系方式 |
音乐学院 | 南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音乐学院,邮编:530022,电话:0771—5306597 |
舞蹈学院 | 南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舞蹈学院,邮编:530022,电话:0771—5332681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南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影视与传媒学院,邮编:530022,电话:0771—5333115 |
民族艺术系 | 南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民族艺术系,邮编:530022,电话:0771—5301320 |
管弦系 | 南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管弦系,邮编:530022,电话:0771—5320513 |
音乐教育学院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音乐教育学院,邮编:530007,电话:0771—3186426 |
美术学院(备注:绘画(风景绘画)专业在西校区,其余专业在相思湖校区)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美术学院,邮编:530007,电话: 0771—3390852 |
西校区 |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广西艺术学院西校区美术学院,邮编:530021,电话:0771—3390852 | |
美术教育学院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美术教育学院,邮编:530007,电话:0771—3187204 |
中国画学院(备注:中国画(山水画)专业在西校区,其余专业在相思湖校区)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中国画学院,邮编:530007,电话:0771—3391670 |
西校区 |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广西艺术学院西校区美术学院,邮编:530021,电话:0771—3391670 | |
人文学院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人文学院,邮编:530007,电话:0771—5316923 |
建筑艺术学院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建筑艺术学院,邮编:530007,电话:0771—3228272 |
造型艺术学院 | 相思湖校区 | 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造型学院,邮编:530007,电话:0771—3391957 |
设计学院 | 西校区 |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广西艺术学院西校区设计学院,邮编:530021,电话:07713390397 |
二、提交本人纸介档案及共青团、党组织关系
(一)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本人纸介档案。要求在档案袋封面左下角注明“新生档案”字样,同时写上录取通知书上的院(系)名称、学号、专业(方向)等信息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新生报到时,须提交本人纸介档案。为共青团员者,还须提交团组织关系和团员证;为党员者,须提交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称谓(抬头):中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
三、办理户口迁移
南宁市户籍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其余新生户口由新生本人决定是否迁入。若迁入,必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逾期不再受理。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能迁入或迁出。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一)迁往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管辖派出所:星湖派出所;
(二)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一人一张,加盖户口专用章有效;
(三)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
(四)迁移证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现持的身份证号码相符;
(五)交1寸彩色白底近照2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
(六)“以下空白”打在框内空白处;
(七)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区)”,要具体到“省(区)市(县)”;
(八)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户口迁移证打印不清晰,需在打印不清晰项目旁手写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九)迁移原因一栏填写:大中专生招生;
(十)年满16周岁还未办理身份证的,须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未办理身份证”印章或由户籍管辖派出所开具未办理身份证的证明;
(十一)与户主关系一栏应为:本人、持证人或者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