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和精神,我校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已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减免”以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现将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新学期开学初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针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分别予以资助。请各位新生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完整,经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带到学校,以备开学后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使用。
二、国家奖助学金。按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人数的0.25%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8000元;按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人数的3.8%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按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人数的30%评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对我校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人。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立2000多个校、院勤工助学岗位, 每人每月200—300元。
五、校内单项奖。学校设立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心素质等单项奖学金。
六、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开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 新生入学大礼包”、“冬季送温暖”等活动,为家庭发生变故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七、社会资助。学校和各学院设立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学生可根据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申请。
八、学费减免。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部分特困学生实施学费减免。
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新生入学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可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先入学,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解决学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