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办高〔2021〕140号)文件精神,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创业训练计划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
创业实践计划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计划需在一年期内实现注册并实际运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申报项目原则上以二年级学生(2019级)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参与。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校学生,成员稳定,鼓励跨院系、跨学科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每位学生原则上同时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每个团队原则上由3-5名学生组成。
2.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应用价值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主要包括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创业应用价值的项目。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申请团队应配备一名学术造诣高、有创新经验或成果、热心创新创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鼓励有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项目导师。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已立项的项目应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项目,由学院进行审核,并报招生就业处备案。
5.2020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未达到结项条件的学生和指导教师不能参加本年度项目的申报和指导。
三、申报限额
总体上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不超过30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校级不超过20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学生总人数在2001以上的申报数量不少于10项,学生总人数在1001-2000者申报数量不少于7项,学生总人数在1000以下者申报数量不少于5项。
四、项目经费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项目层次、难易程度和项目类型,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范围按照项目预算计划执行。
五、项目结项要求
1.项目预期完成时间内无法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及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意,招生就业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并视情况削减全部或部分扶持经费。
2.未结项的项目指导老师不能参与指导下年度申报的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
3.国家级项目创业必须申报创新创业年会。
六、材料提交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信息表(1份)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鹏
地点:行政实验楼A307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