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师范)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音乐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音乐教育教学能力,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基础教育机构、文化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培训机构从事音乐领域的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学骨干教师。
专业特色:围绕 “演、创、排、教、鉴”五种核心能力开展各项艺术实践活动;“以赛促练”,将学生参赛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构建音乐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就业方向:音乐相关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基础教育机构、其它社会培训机构或考取相关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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