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专业(师范)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舞蹈教育的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舞蹈学领域的研究能力与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舞蹈艺术表现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在舞蹈表演、教学、编创、研究等领域从事教育、管理、策划、舞台文学创作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学骨干教师。
专业特色:围绕“演、教、创、排”四种核心能力开展各项艺术实践活动;“以赛促练”,将学生参赛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构建舞蹈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就业方向:中小学或教育培训机构等舞蹈教育领域的舞蹈教育工作者;编导、演出策划、群众舞蹈文化等艺术领域的艺术从业者;专业舞蹈团体与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演艺项目;相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自主创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