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