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专家组评审、有关省(区、市)基本条件审核、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6月7日。
一、“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请点击查看)
二、“启航计划”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请点击查看)
三、高考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生源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类)。
如有异议,请与我校联系。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