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参见“三、专业设置” 说明。
(2)住宿费:
中央校区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
辽阳分校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普通宿舍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