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实施招生录取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学费收费标准:
(一)会计学、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5720元/生·学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生·学年;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四)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生·学年;
(五)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生·学年。
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根据该专业类内较高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学生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退还已缴纳学年超出部分学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