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特点、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合理地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3)其它专业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6.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