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有效、有序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确保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地方政府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社会捐资助学基金
社会公益机构和爱心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和助学基金。每年都有部分困难学生获得此类奖学金或助学金。
3、校内奖学金
为了奖励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中学习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科竞赛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操作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的个人信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学生离校后按银行合同规定期限还款并承担贷款利息。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信用贷款,包括学费和住宿费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或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需要办理的学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生源地助学贷款事项。
5、减免学费
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和高职在校生,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享受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烈士子女、孤儿、国家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残疾学生、双亲残疾特困家庭子女及天津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的子女。
6、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校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组织他们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而开展的一项资助工作。
7、特别困难学生补助
临时困难补贴,是对因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经济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而采取的资助措施。
8、绿色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开设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