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级本科新生: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2017年本专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2017级第一学期为普通本科新生提供一次转专业的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除飞行技术、内高班、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生、预科生以及进校后已通过选拔进入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的新生外,满足下列条件的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均可报名:
1.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个省份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录取人数的前10%。
2.浙江省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段分数线50分(含)以上,或高考选考科目成绩达到单科100分、或双科97分、或三科94分。
3.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2017年各地区高考控制线及报名资格分数参照附件1。
4.对于高考录取专业为工科试验班的新生,不受上述分数条件限制。
二、转专业规则
1.只要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录取身体条件和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2)要求便可转入。各转入专业对报名者无性别限制。
2.文史类考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
3.工科试验班新生高考投档成绩未超该省一本线90分者,按高考招生录取规则、依据报名者高考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由本人填写《本科新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本人签字后的申请表上交至本学院新生辅导员。
2.学院初审上报。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核实是否由学生本人填写上交,将本学院申请表汇总后交学院教务科。由各学院按本通知的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初审,经学院签章后,请于10月11日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三楼302,电话:24092126、24092588)。
四、其它事项
1.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体检结果开展专业调整工作,并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结果。最终通过转专业的学生拟在本学期完成专业调整工作。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标准从第一学年开始收取。
2.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第一次转专业后,不得再次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3.请各学院负责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到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慎重选择专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2017年新生转专业工作。
4.本通知由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4092126、24092588。
附件:1. 2017年各地区高考控制线及报名资格线
2. 本科专业转入范围及要求
3. 本科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