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精神,学校2018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科招生计划的2%,拟招收95人(最终以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分省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中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专业
1.理工类专业:地质学类、资源勘查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球科学与环境类)、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地理空间信息工程、物理学、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网络工程。
2.文史类专业: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按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四、报名条件
1.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工作由有关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0日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高校专项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
2.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所有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设想,以3000字左右为宜。
(2)学籍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需要证明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
(5)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
(6)其他反映学生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原件。
(7)诚信承诺书。(附件)
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六、考核办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七、录取要求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相关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在上海市、浙江省,我校理工专业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文史专业的选考科目为不限,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高校专项计划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八、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选拔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选资格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相关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同时取消该考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
九、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若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