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学校研究决定于8月30日对全校开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教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等。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落实学校开学会议工作部署、开展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师生健康管理转变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单位师生返校等情况。
2.各培养单位课程安排、教师授课准备、教材到位等情况。
3.学校图书馆、食堂、教学楼、宿舍、运动场等教学生活设施情况,特别是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
4.校园电气、校舍、网络、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
5.各校区施工场地安全与保障措施。
三、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秋季开学检查,是建设安全、稳定、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认真自查、认真整改。
2.积极配合。请接受检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3.问题梳理。各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学校办公室汇总。
4.认真整改。学校办公室将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向各单位下达整改督办单,限期进行整改。各单位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时间表,认真整改。
四、各校区检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