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新同学:
欢迎你来到湖北中医药大学!为便于你顺利入学,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考准考证,于2017年9月7日至8日来我校黄家湖校区报到。为了便于做好迎新服务工作,请大家不要提前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务必在9月15日前将书面说明传真至学生工作部,否则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校于9月20日将未报到且未说明原因的考生名单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并在新生录取库中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将无法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二、自带学生档案(入学后交辅导员)、党(团)组织关系(团员带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由本人自愿,武汉市户口不迁。需要迁移的同学必须于10月16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逾期将不再办理。(需交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户口迁入地址:湖北中医药大学或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黄家湖环湖西路1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完全一致。
四、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复查。身体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缴费规定:为了您能安全便捷地入学缴费,学校统一采用银行划扣的方式收费(具体操作见中国农业银行《致新生的一封信》)。请务必于8月25日前将应缴的入学费用足额存入随《入学通知书》寄来的农行卡中,并注意多存10元学费卡的年费。存款时请先核对账户名及身份证号,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不影响学费批量划扣。已成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必将费用存入农行卡内,可入学注册时现场缴纳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费用。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办 [2016] 32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医保费调整为185元/人。自愿参保的学生开学后根据具体通知报名并通过银行划扣收取,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请勿报名。
湖北中医药大学财务处网站首页有“价格服务进校园”专题收费网站的链接,可查询新生开卡信息、收费标准及划扣信息。存款余额不足、不按时存款或存入其它银行卡,学校无法划扣学费,将影响您的正常入学注册,请注意及时查询账户余额。各专业缴费项目明细及总额见附表《收费标准》。入学报到时,请凭《入学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在各院系报到处领取缴费收据,并直接办理其它入学手续。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另行再发),只须缴纳其它项目费用;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武汉市卫计委订单定向培养)免缴学费。
除以上费用外,请各位同学准备生活费用(可存入农行卡中,校内2号楼设有农行自助银行)。
六、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报到地点
所有新生均到黄家湖校区报到,来校路线:
1、武昌火车站可乘34、539、638路公共汽车至湖北中医药大学站下车即可来校。
2、汉口火车站可乘地铁2号线转4号线或561路、10路公共汽车到武昌火车站下车转乘34、539、638路公共汽车至湖北中医药大学站即可来校。
3、乘车到达武汉火车站及各长途汽车站者,请乘地铁4号线或公共汽车抵达武昌火车站转乘34、539、638路公共汽车至湖北中医药大学站即可来校。
4、自驾车送学生入校者可按以下路线行车:武汉市区方向可上白沙洲大道直行约10分钟即到;或经珞狮南路走野芷湖大桥上三环线,江夏出口前行2公里即到;天门仙桃方向下白沙洲大桥前行2公里即到。
报到期间,学校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八、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习刻苦、遵纪守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奖金额度分别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对学生的德智体等进行综合测评,获奖面为30%,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奖金额度分别为1200元/年、1000元/年、600元/年。
5、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在600分以上的湖北考生,入学后学校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
6、社会奖助学金:企业在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天江药业奖助学金、步长奖学金、文华助学金、张伯礼院士助学金、一方奖学金和宁波美康奖助学金。
九、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务必到当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十、其它帮困措施
为了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特困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设立了若干个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经济来源者,视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酌情缓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