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满分15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120分(满分150分)。
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4、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录取规则如下:
(1)河北省内生源考生:
①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内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②我校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 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 生。
③我校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河北省外生源考生:
①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外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②我校河北省外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6、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公布的体检标准执行。
8、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9、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学生一到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社会需要、个人意愿以及学习成绩选择专业。具体按类招生专业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