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规则:
一、绘画设计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即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四、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录取详细规则以《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