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17〕495号)等文件关于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如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367775;邮箱:zs2006@swu.edu.cn)。
一、复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纪检监察处、招生就业处、校医院、各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复查工作组,督促指导和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查程序
1.9月5日下发《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到各学院。
2.9月7日至9日核对报到新生各项信息。
3.9月8日至20日校医院入学复查体检。
4.9月10日至13日制定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复测方案。
5.9月13日起开展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
6.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三、复查内容
1.对所有新生报到提供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录取新生名册逐一比对,仔细比照核对新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信息,严格核查,确认报到者与录取者为同一人。
2.对所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进行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专业考试成绩等进行复查和复测,确认资格无异、专业水平一致。
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复查。
四、复查结论
1.经所有报到新生各项信息进行核对,未发现有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
2.经专业复测,艺体类新生专业水平和成绩与考试成绩及水平一致。
3.经体检复查,未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的新生。
特此公告。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