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运城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院学字〔2017〕33号,见附件2),现将本学年可接受学生转入的专业及计划数予以公示(见附件1)。
请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于2018年1月2日—1月5日持系审核同意的《运城学院学生调整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交学生处B09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内与学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359—2091306。
学生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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