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7级新生(含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二、报到地点:安顺学院西校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三、接站安排:学校于8月30日在安顺高铁西站、安顺火车站和安顺客车东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四、报到时应携带下列物品:
(一)安顺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按照调查表各项目及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和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到当天须验证身份证原件)
(四)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
(五)户口迁移证(贵州籍新生除外)
(六)1寸近期蓝色底版证件照8张(所有照片背面需写上专业和姓名)
五、入学缴纳费用
根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文件标准和安顺市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我校2017年新生入学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层次 |
专业 |
学费 (元) |
住宿费 (元) |
预收教材费 (元) |
其他杂费 (元) |
本科 |
历史学、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3830 |
800 |
1500 |
约600元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流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城市管理、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英语、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经济统计学 |
4100 |
8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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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物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 |
4200 |
8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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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 |
9000 |
8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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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关村软件园校企合作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关村软件园校企合作班,学费暂定10000元/年,最终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 |
10000 |
8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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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学前教育、美术教育 |
3500 |
8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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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方式 |
按学年缴纳 |
入学一次性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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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各公寓住宿费标准据实收取。 2、预收教材费毕业时据实结算。 3、其他杂费包括:军训作训服装费(每生110元,按学校招标采购价由供货商收取)、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生每年60元,一年一缴)、新生入学体检复查费(每生23元)、商业保险费(每生每年40元,自愿投保,四年一次性交清,新生报到时由保险公司收取)等,学生进校时根据缴费明细表按实际收费标准缴费。 |
六、其他事项
(一)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有关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同时,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zjc10667)或下载“易班”APP,注册和登录安顺学院“易班”平台了解学校相关信息和通知。
(二)提前报到的新生学校不负责接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请于2017年8月29日前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交本人署名的书面申请(传真:0851-33245016或扫描后发邮件:438295118@qq.com),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因应征入伍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9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邮寄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新生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和年龄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所用姓名和年龄相符,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退回重办。报到时所有证件要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五)新生档案由高中毕业学校或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邮寄至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校不接收新生个人自带档案,高中毕业学校或招生主管部门不寄的,可按规定密封档案交给本人,本人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45016)。
(六)根据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安顺市公安局、安顺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录取新生须将户口迁移到学校设立的集体户口。省内录取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及《户口簿》到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迁移证上“出生地”、“籍贯”和“婚否”等各项内容要清晰完整,迁移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派出所。),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所在学院。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被褥、蚊帐等床上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自备,也可到校后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