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1)设计学类专业预收学费7200元/年·生;(2)绘画、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12000元/年·生;(3)建筑学、建筑类:预收学费6600元/年·生;(4)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工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预收学费4500元/年·生;(5)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它本科专业(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预收学费4900元/年·生;(6)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100000元/年·生;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以及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650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预科阶段预收学费5500元/年·生。
第二十四条 犀浦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九里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1200元/年·生或1000元/年·生。实际收费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