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艺体类投档规则汇总
吉林省
考生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6+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总分
音乐学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5+音乐学省统考总分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5+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省统考总分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5+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省统考总分
舞蹈类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4+舞蹈类省统考总分
考生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
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7.5+体育专业测试总分
江苏省
体育类: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乐类:
投档分为专业分
安徽省
按照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不同的权重要求,设定两种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 1=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适用组考模块一、二、三、六。
综合分 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适用组考模块四、五、七、八。
福建省
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上海市
美术与设计学类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
编导类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400×50%
表演类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660÷500×70%
音乐学类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660÷400×70%
音乐表演-声乐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70%
音乐表演-器乐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70%
体育类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660÷100×70%
重庆市
编导类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类 投档成绩=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舞蹈类 投档成绩=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影视表演类 投档成绩=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美术类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
播音与主持艺术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
体育类:【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750] x100 x40%+体育专业成绩x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
江西省
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河北省
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其中,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服装表演类专业满分均为200分。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均为200分。
浙江省
美术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影视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山东省
(一)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二)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三)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四)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五)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六)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七)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八)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九)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湖北省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 40%加上专业统考成绩的 60%之和再乘以 2
投档成绩=[(高考总分+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投档成绩=[(高考总分+优录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
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
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湖南省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广东省
音乐类、书法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广西
艺术类综合评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40%+艺术分×(750/300)×60%
天津市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7.5×20%。
音乐类(含声乐和器乐)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体育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贵州省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