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实现完成学业的强烈愿望:
①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到生源所在地的指定银行或学校申请助学贷款。
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用于特别优秀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8000元/人·年。
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5000元/人·年。
④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的专项助学金,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同程度为2000 — 4000元/人·年。
⑤申请减免学费: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获得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表现良好,获得贷款后仍然无法交纳全部学费的,可申请减免学费,待学校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减免金额。
⑥申请困难补助:对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和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
⑦申请社会奖(助)学金:我校的社会奖(助)学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例如真维斯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和“应善良”助学金等,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与奖(助)学金设立者的意愿而定。
⑧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通过校内或校外合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适当数量且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活动的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岗位报酬的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