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日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3)考生于2017年12月2日10:00至12:00前往相应考点熟悉考场,2017年12月2日下午至12月3日进行专业考试。
(4)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介”。
2.音乐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日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1月2日至1月20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生于2018年1月4日16:30-18:00熟悉除“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外其他笔试科目考场楼层位置。1月5日16:30-18:00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笔试考场考点位置, 1月5日至6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8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4)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和《艺术理论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5)专业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3.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日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2017年12月5日至15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7年12月9日10:00至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所在教学楼的位置,14:30至16:00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3)专业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注: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