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在逸夫楼三楼会议室,我校举行新一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校长侯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包金钢,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张国栋副校长主持。
为推进依法治校和科学管理,学校聘任马连芳、尚志颖、张星、李喆为新一届法律顾问,聘任为三年。学校领导为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聘任仪式结束后,法律顾问马连芳举行了讲座,就如何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校进行了座谈交流。
侯岩校长指出,学校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规范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依法治国重要举措,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带头执纪尊法。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把关、外脑、讲师”的作用,全面参与学校法律事务管理,为学校科学发展、依法治校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