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我校区外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现将录取信息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12人)
1.音乐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86分,最低381分,专业课最高149.7分,最低149.3分;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47分,最低446分,平均446.5分;
3.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2人,最高437分,最低435分,平均436分;
4.汉语言文学录取2人,最高498分,最低488分,平均493分;
5.思想政治教育录取2人,最高487分,最低482分,平均484.5分;
6.学前教育录取2人,最高486分,最低481分,平均483.5分;
二、山西省(16人)
1.艺术设计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08分,最低283分,专业课最高225分,最低223分;
2.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80分,最低316分,专业课最高81分,最低77分;
3.舞蹈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03分,最低329分,专业课最高66.27分,最低63.43分;
4.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470分,最低469分,平均469.5分;
5.公共事业管理录取2人,最高467分,最低466分,平均466.5分;
6.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433分,最低419分,平均426分;
7.统计学录取2人,最高429分,最低414分,平均421.5分;
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28分,最低418分,平均423分;
三、内蒙古(6人)
1.舞蹈学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29分,专业课最高150分;
2.舞蹈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89分,最低236分,专业课最高186分,最低168分;
3.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3人,最高392分,最低360分,平均376.3分;
四、辽宁省(2人)
体育教育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89分,最低249分,体育术科最高87分,最低71分;
五、安徽省(2人)
艺术设计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52分,最低330分,专业最高283分,最低281分;
六、江西省(2人)
网络工程录取2人,最高449分,最低447分,平均448分;
七、山东省(18)
1.音乐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41分,最低320分,专业课最高270分,最低265分;
2.秘书学录取2人,最高499分,最低497分,平均498分;
3.统计学录取2人,最高463分,最低462分,平均462.5分;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492分,最低477分,平均484.5分;
5.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462分,最低462分,平均462分;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60分,最低460分,平均460分;
7.化学录取2人,最高463分,最低463分,平均463分;
8.应用化学录取2人,最高463分,最低461分,平均462分;
9.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2人,最高461分,最低460分,平均460.5分;
八、河南省(20人)
1.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41分,最低314分,专业课最高128分,最低127分;
2.音乐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41分,最低318分,专业课最高126分;
3.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50分,最低342分,专业课最高226分,最低207分;
4.环境设计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26分,最低316分,专业课最高211分,最低208分;
5.汉语国际教育录取2人,最高469分,最低465分,平均467分;
6.历史学录取2人,最高466分,最低463分,平均分464.5分;
7.英语(师范)录取2人,最高474分,最低466分,平均470分;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462分,最低436分,平均449分;
9.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443分,最低441分,平均442分;
10.应用化学录取2人,最高434分,最低431分,平均分432.5分;
九、湖南省(2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录取2人,最高431分,最低430分,平均分430.5分;
十、海南省(4人)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52分,最低436分,体育术科最高84分,最低83分;
2.体育教育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453分,最低448分,体育术科最高分89分,最低分89分;
十一、重庆市(6人)
1.网络工程录取2人,最高449分,最低446分,平均分447.5分;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录取2人,最高446分,最低445分,平均445.5分;
3.英语录取2人,最高469分,最低460分,平均464.5分;
十二、四川省(4人)
1.思想政治教育录取2人,最高512分,最低511分,平均511.5分;
2.化学录取2人,最高分477分,最低分477分,平均分477分;
十三、贵州省(6人)
1.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391分,最低390分,平均390.5分;
2.地理科学录取2人,最高404分,最低395分,平均分399.5分;
3.汉语言文学录取2人,最高504分,最低504分,平均504分;
十四、陕西省(18人)
1.舞蹈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0分,最低321分,专业课最高273分,最低272分;
2.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25分,最低299分,专业课最高211分,最低208分;
3.电子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最高413分,最低412分,平均412.5分;
4.化学工程与工艺录取2人,最高415分,最低412分,平均分413.5分;
5.地理科学录取2人,最高416分,最低414分,平均415分;
6.应用化学录取2人,最高417分,最低412分,平均414.5分;
7.汉语国际教育录取2人,最高479分,最低474分,平均分476.5分;
8.学前教育录取2人,最高473分,最低472分,平均472.5分;
9.英语(非师范)录取2人,最高475分。最低473分,平均分474分;
十五、甘肃省(28人)
1.美术学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81人,最低314人,专业课最高分266分,最低分224分;
2.艺术设计学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389分,最低323分,专业课最高237分,最低233分;
3.环境设计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1分,最低276分,专业课最高236分,最低228分;
4.音乐学录取1人,文化课279分,专业课245分;
5.舞蹈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10分,最低283分,专业课最高219分,最低215分;
6.舞蹈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01分,最低281分,专业最高236分,最低214分;
7.小学教育录取2人,最高497分,最低480分,平均488.5分;
8.英语录取2人,最高498分,最低485分,平均491.5分;
9.阿拉伯语录取2人,最高478分,最低465分,平均分471.5分;
10.历史学录取2人,最高482分,最低479分,平均480.5分;
11.教育技术学录取2人,最高413分,最低411分,平均412分;
12.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2人,最高421分,最低416分,平均418.5分;
13.信息与计算科学录取2人,最高429分,最低411分,平均420分;
十六、青海省(12人)
1.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29分,最低323分,专业课最高115分,最低111分;
2.美术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77分,最低338分,专业课最高253分,最低195分;
3.秘书学录取2人,最高444分,最低430分,平均437分;
4.公共事业管理录取2人,最高429分,最低426分,平均427.5分;
5.学前教育录取2人,最高430分,最高427分,平均分428.5分;
6.阿拉伯语录取2人,最高428分,最低423分,平均分425.5分;
十七、新疆内高班(13人)
物理学录取2人,化学录取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2人,化学录取2人,学前教育录取3人,英语(师范)录取2人,汉语言文学2人。
十八、新疆预科(20人)
新疆预科(理)录取20人,最高分437分,最低分421分。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