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在同一批次志愿中,重点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一般本科)均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及体育教育专业除外)。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武警国防生的政审、体检及有关要求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国际政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7."风景园林"和"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安排转入其它专业。
8.报考外语类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要求必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计算机辅助口语考试,且成绩达到4分以上;其它省区有外语口语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9.国际学院招生专业为英语(文理兼招)。两年后,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选择英语专业学制为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四年制专业学制为5年(即2+3模式)、五年制专业学制为6年(即2+4模式);也可以选择到国外和我校有协议的高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两到三年(即2+2或2+3模式),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我校与该校双文凭。
10."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在云南省内招收篮球专项:男生5人,女生5人;排球专项:男生5人,女生5人;足球专项:男生10人。其余计划不限专项及性别。
11.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