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经青海省发改委核定,我院2017级新生收费项目如下:
(一)学费
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
(三)缴款方式
1、学院实行委托银行批量代扣学费、住宿费。
2、学院为每一位新生开立“中行借记卡”一张,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银行卡均与我院无关)。
3、为了不影响学生来校报到、及时注册和顺利办理其他事项,请务必在报到前7日内将卡激活,并预存需要缴纳的学费、公寓费,且预存金额应大于(应缴金额+1元)以上(请注意异地存款银行手续费)。
4、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将应缴学费、公寓费的合计数抵减所申请助学贷款数额后的余额(例如:学费12000+住宿费1000-助学贷款8000=5000)存入卡内,以便学院扣款。
5、请勿将生活费存入卡中,以防误扣。
6、学院委托银行代扣,确认您缴费后开具缴费收据,报到时领取,并以此作为注册依据。
(四)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财[2005]10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在新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办理下列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1、新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体检费80元。学生报到后,由各班级收齐,统一交学院医疗保健中心。
2、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必须参加军训。军训服装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招标确定,由中标厂家发售给受训学生,约130元。
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大中专学校(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2010]131)号规定,西宁地区在校普通类大中专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具体以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收费通知为准)。
4、学生须参保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5、学生使用的教材由学院招标确定准入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折扣直接向学生出售。报到时预收第一学期教材费600元,多退少补。
6、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以自带卧具。同时,为了减少旅途负担,学院招标确定准入供应商,中标厂家在学院开设新生卧具专卖点,以招标价格出售卧具,学生入学时可自主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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