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银川能源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国标代码:13820
四、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五、邮政编码:750105
六、学校基本概况: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区东临黄河,西屏贺兰山,是自治区教育厅和银川市政府共管共建的以工科为主的本科院校,办学18年来,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践行“胸怀祖国,修身齐家平天下、放眼世界,勤学苦练铸人生”的校训,坚持以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煤化工、热能动力、电力、机械、建筑工程、信息技术等为主体的特色专业集群,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七、就业优势: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毕业生服务的思想,全力打造以“就业为导向,以双赢为目标”的校企合作机制,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5%以上。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银川能源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用人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制定2017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并按照宁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1500元/生·年。
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符合2017年宁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考生。
第七条 符合2017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在我区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第四章 录取及报到
第八条 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参加考试所应达到的最低总分(面试分+笔试分)分数标准,即最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3天内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三条 考生于3月28日—4月10日登录银川能源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ycu.com.cn)下载并填写《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报名。
第十四条 报名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一、《银川能源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17年高考考生报名表(此表考生须持高考报名顺序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站下载)
四、符合我院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五条 现场确认地点: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12日。
第十六条 考试方式分为面试(符合免笔试条件公示)、笔试(语文、数学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两种形式。考试流程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且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公示后进入录取环节;面试合格但不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进行笔试。
第十七条 面试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笔试录取
1、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艺术特长考生具有地(市)级以上获奖证书,体育特长考生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在区、市级运动会获得前六名)。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合格,其中报考化工类专业化学成绩良好以上;报考电力、机电、汽车专业物理成绩良好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各类大赛取得个人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可免试直接录取至我院相关的专业。
以上推荐免笔试录取条件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地点:银川考点设在银川能源学院;各地、市考点另行通知。
第六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
1、凡符合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3000元/生/年。
3、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开设宝塔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7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4、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5、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及即将报到的新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持《录取通知书》咨询本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银川能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银川能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银川能源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 www.ycu.com.cn
电话:0951-8409260 8408101 8409382
咨询地点: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109国道旁。银川公交312路到银川大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