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
考生类型 |
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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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 |
非艺术类专业(除中外合作专业) |
合成总分≥166.5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 |
合成总分≥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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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合成总分≥1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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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
非艺术类专业(除中外合作专业) |
合成总分≥152 |
艺术类 |
合成总分≥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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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非艺术类专业(除中外合作专业) |
合成总分≥363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 |
合成总分≥2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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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合成总分≥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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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 |
非艺术类专业(除中外合作专业) |
入学测试≥48 |
说明: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不含地理和信息科技。
2、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素质技能测试×1.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素质技能测试×1.5)×0.7+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于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合成总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1.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非艺术类最低录取资格成绩的70%方有录取资格,并按艺术专业校考(色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所有考生如果总分相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所有填报“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该专业统一面试,取得统一面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方有该中外合作专业的录取资格,录取资格线单独划定。
五、4月12日12:00起,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查询录取专业(移动用户拨打以下声讯号码无效)
六、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8日—4月18日在学院官网公示,录取通知书与4月19日发出,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