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资助工作原则,切实把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及学校的资助措施落实到实处,帮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学校党政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突出的位置来抓好落实。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从而为做好院系的学生资助工作奠定了组织保障,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经办机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配备专人,划拨专项经费、配置完善的办公设备。学校组织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各项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条例、实施细则等,作为资助工作的指导纲领,使学校的各项资助工作有据可循。
二、加大宣传,层层动员
2016年,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资助工作。资助中心经常与院系党支部(总支)书记、院系资助工作联络员和全体辅导员等,组织学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工作政策,动员和布置学生资助工作。资助中心结合新生入学、专项工作评审等时间节点,利用宣传栏宣传、学校官网宣传及给每位新生邮寄资助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宣传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以及其他受助学生典型事迹,做到让每位学生都能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 ,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送到学生手中。
三、规范有序,扎实推进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了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省、市关于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按照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和院系评议和资助工作小组评审“三级”评审制度。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过对申报资助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了受助范围,建立受助学生档案,确保助学政策不折不扣执行。201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数567人,其中“特别困难”237人,“一般困难”330人;201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数567人,其中“特别困难”242人,“一般困难”325人。
2、及时足额的发放了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学校资助中心根据相关评审办法,认真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并按规定准时发放: 2016年为468人发放24.18万学院奖学金;2016年为3人发放2.4万国家奖学金,为4人发放3.2万上海市奖学金,为172人发放86万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年发放了82.65万春季国家助学金和82.98万秋季国家助学金。
3、积极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2016年新增20名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160人,贷款金额126.6万元。
4、积极拓展社会资源,争取更多资助机会。2016年依托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为我校5名困难学生申请了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帮困资助,共计发放资助款1万元。
5、开拓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授人以渔,帮助学生自立自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开拓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2016年,学校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共计509人次,共计发放勤工助学劳务费9.27万元。
6、切实落实好各项补助及应急帮困工作。2016年,开展了16级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秋联谊会,发放资助大礼包;开展了16级少数民族座谈会;组织了16级中西部学生“上海一日游”活动;并对部分中西部困难学生给予来校车船费补贴;组织开展了2017年特殊困难学生“冬日温暖”活动。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困送温暖活动,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上各级组织的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