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按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在我院适用的资助体系和项目有: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学院现行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奖2000元。按条件、名额每学年评审一次。
学院综合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一等8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400元/学期,按条件、名额每学期评审一次。
学院单项奖学金——奖励在职业技能竞赛、体育竞技、精神文明、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表彰的学生。据评选条件和学生情况,可获得100—1500元不等的奖励。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勤工俭学 —— 如果学有余力的话,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缓减经济压力。学院已经为你准备了勤工助学岗位及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