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
吴立志
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教育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战略部署,要求“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教育、科技、人才”作出的一体化部署一脉相承。
教育、科技、人才之间是密不可分、互为支撑的统一体,只有形成有效融合的一体推进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协同倍增效应。公安高等教育院校作为我国公安机关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聚焦教育强国目标,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为中心任务,研究构建“公安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的落实机制和实现路径,持续健全完善与公安工作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
深化改革 推进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是人才有效供给和科技创新持续发力的基础保障。决定强调,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高等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关键连接点。要统筹全国公安高等教育布局,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改革评价机制,进一步引导公安院校在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等方面有所区分,基于不同的办学层次和办学特色实现分类发展、错位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要优化公安高等教育学科结构,巩固和强化公安学科的基干地位,进一步加强公安学科的学理化阐释和基础性研究,加快构建完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公安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适度发展公安院校的支撑学科、交叉学科,超前布局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学科方向,建立国家安全和公安工作亟须学科专业目录清单,实施定期发布制度和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安高等教育学科生态体系。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过硬的警务技能、敏锐的数据思维、宽广的国际视野、强烈的创新意识的新型警务人才,进一步加速公安类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步伐,为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抓住重点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是高端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的牵引动力。决定指出,“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因此,抓机制建设、抓关键核心技术、抓优质资源合理调配,是公安院校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要重视有组织科研攻关、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机制建设。锚定国家安全领域重大需求,加强国家安全战略领域科技力量建设,分领域、分类别组建校局研企协同攻关重大创新团队,聚集不同学科背景人才,鼓励在校生深入参与,完善有组织的团队管理和激励制度,提升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智库、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建设研究能力。要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国家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学习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工程、信息安全等最新技术,在公安基础研究、交叉前沿、预测预警、精准打击、警务装备、合成作战等领域聚力聚焦,培育一批自主可控、安全可靠、高精尖的公安科技成果。要建立全警优质资源统筹调配机制。集成优质科研平台资源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明确各类科研平台共建共用经费保障和激励制度。改革公安科技经费管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效激励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地投入科技创新一线。
引才聚贤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人才是教育质量提升和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决定指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关键靠人才,要充实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梯队,壮大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使更多智慧资源、创新要素汇聚成势。要着眼公安科技和学科发展需要,大力引进一批优秀青年博士,支持他们尽快完成研究方向的融合转型,妥善解决他们在项目申报、团队组建、资源协调、成果转化、奖励评审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鼓励“揭榜挂帅”和“科研黑马”,引导他们集中精力承担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努力成长为公安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依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重要平台,落实科技兴警战略,聚焦公安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中“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问题,组建跨警种、跨单位、多学科、多领域的项目攻关团队,赋予团队负责人在技术路线、经费分配、队伍建设等方面更大决定权,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要以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通过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深度参与公安科技顶层设计论证、深化公安科技国际合作等方式,持续强化科技领军人才的前瞻性、引领性作用,培养造就公安领域的战略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