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院校名称: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892(全国招生代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
运城校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庙风西路34号
太原小店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十四号线南街
太原胜利桥校区:太原市兴华街北环2号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闫顺茂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原则:
1、立足山西,面向全国。
2、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规模、近期毕业生需求情况、3至5年社会各类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参考2018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等因素。
3、适度控制热门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办法:
1、根据第一、二原则确定学院招生总规模。
2、根据第一、三原则确定省外规模及专业分布。
3、根据第二、三原则确定三校区各系、各专业规模。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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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执行,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对报名转入我院的每个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方法为:(1)毕业的中专学校提供在校成绩单,成绩要求合格(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两项成绩均合格者可录入我院。
2、录取专业时,根据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3、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六、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专业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水文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会计、金融管理、网络营销、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设工程管理(BIM方向)、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
十、奖、助、贷、勤等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及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学费和公寓费共计4800元。
5、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4800元/学年。
6、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法人签名:闫顺茂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