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院校名称: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892(全国招生代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
运城校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庙风西路34号
太原小店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十四号线南街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闫顺茂 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原则:
1、立足山西,面向全国。
2、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规模、近期毕业生需求情况、3至5年社会各类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参考2020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等因素。
3、适度控制热门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办法:
1、根据第一、二原则确定学院招生总规模。
2、根据第一、三原则确定省外规模及专业分布。
3、根据第二、三原则确定三校区各系、各专业规模。
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语种
英语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执行,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对报名转入我院的每个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方法为:(1)毕业的中专学校提供在校成绩单,成绩要求合格(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两项成绩均合格者可录入我院。
2、录取专业时,根据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3、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所有专业均收取4000元/每生·每学年。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八、联系方式:
九、录取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450201 |
水利工程 |
2 |
450204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3 |
45020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4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5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6 |
440501 |
工程造价 |
7 |
4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8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9 |
420304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10 |
420303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11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12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3 |
440306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14 |
440305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15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6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17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8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9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20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1 |
530701 |
电子商务 |
22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23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24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25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6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8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29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0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1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2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3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4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35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36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 |
37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38 |
420801 |
环境监测技术 |
39 |
420806 |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
40 |
450203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十、奖、助、贷、勤等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及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26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学费和公寓费共计4800元。
5、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4000元/学年。
6、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和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