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532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邮编:030027
学历证书:凡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我院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组和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录取。对口升学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确定专业的原则: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
6、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有《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七、校企合作
学院是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与山西蓝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稳定的订单委托培养协议。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ICT学院),是山西省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所被华为正式授权的高职院校。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杨志家 职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