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532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邮编:030027
二、扩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扩招专业及计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三 |
70 |
4000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 |
150 |
4800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 |
150 |
4000 |
4 |
现代物业管理 |
440703 |
三 |
50 |
4000 |
5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 |
100 |
4000 |
6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三 |
100 |
4000 |
合计 |
620 |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包括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考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成功报名2021年山西省高职扩招考试且符合我院规定的相关报名条件。
四、报名方式
报名2021年山西省高职扩招考试的考生须登录我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要求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生网上填报我院志愿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考生登录我院官网下载《2021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同时打印已填好的《2021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考登记表》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签名确认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有效,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此表在考生参加考试时提交。
五、选拔模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1、 选拔办法:
文化素质: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录取成绩=文化素质笔试成绩×3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70%
2、命题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的相关专家组成的命题、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试与成绩评判。
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职业素养、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个人爱好、文体特长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沟通合作能力。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23日8:00-10:00。
4、考试时间:笔试10月23日10:00开始;面试10月23日14:00开始。
5、地点: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详见通知)。
6、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六、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注重技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1、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第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择优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若考生本人在高职扩招期间同时报考并被其它同类院校录取,学院将不予办理其录取手续,所有责任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医院参加身体情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被我院的扩招录取。
七、教学、管理模式
学院对高职扩招的新生,根据其特点及培养要求,分类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编班管理,根据生源情况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模式和送教进企、半工半读、工学结合、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完成教学计划。学习地点设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和各企业设立的教学点。
八、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来我院参加考试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近14天行程码、本人健康码“绿码”。如考生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在领取考生号、现场确认、考试时须持有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为阳性或行程码、健康码有异常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扩招考试。
九、相关事宜
1、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在毕业文凭、奖助学金等方面均与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我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学生须向学院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汇总上报,审批通过后按国家规定进行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其子女,根据“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由扶贫部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补助。
3、录取新生相关数据在10月27日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确定新生入学时间。
十、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命题、组考、评卷、录取等相关考试环节,确保扩招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十一、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孙华东职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