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维护国家统一高考制度和政策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坚决严格录取管理,公开招生信息政策,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为预防高考招生诈骗,现就2017年招生工作发表以下公告:
一、我院坚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所属批次的招生分数线,按规定的录取时间实行网上录取。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26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绝不存在降分收费、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专业等违规情况。
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招生录取工作事宜,任何非法盗用我院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均属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举报。
三、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内,我院会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号码,与填报了我院志愿的考生进行电话联系,再次确认考生的就读意向。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并密切关注考生电子档案的状态。
四、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可在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录取通知书经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审核批准后,由我院统一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发。
五、我院新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院特设网上缴费系统。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登陆学院官网,点击导航栏中“服务”一栏下的“缴费查询”,进入“学生缴费查询系统”并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通过网银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见缴费查询页面中的使用说明)。新生报到时,学院财务处特设已缴费新生确认盖章窗口,对已缴费的新生快速确认。其他在录取期间向考生和家长收取费用(如预录费、备档费、介绍费、转专业费等)的行为均属违法,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六、我院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任何有关我院招生工作的事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院来电咨询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354-5507782 5507792
我院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54-5507128
我院监察信访接待室:艺术楼105室
我院录取确认电话:0354-5507132 5507136 5507226 5507230
传真:0354-5503586
QQ: 1737493081 1539696019 218224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