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其他省、市、自治区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3.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4.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