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分数优先。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物理科类)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历史科类)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