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想政治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物理教育、科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市场营销、会计、旅游管理、商务管理、电子商务、汉语、文秘、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物联网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工程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5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1万平方米(约合28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7平方米;生师比20.4%;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4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11.1元;图书51.1万册,生均图书60.2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教育、应用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我校招生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所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住宿费: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系级奖学金一等每年500元/生,二等每年200元/生,三等每年1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