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招生省(市、区)调档比例的相关文件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两个专业色盲、色弱考生禁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