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美术类:人物形象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装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分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