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20年根据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政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当分数相同时,理工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文史类按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综合课、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