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不能填报黑色冶金技术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