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数优先。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志愿专业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分数相同的,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录取;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