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400元,二等为2750元,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