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600元起/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多项奖励政策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院长特别奖学金3000元/年,快乐学习标兵奖学金2000元/年,快乐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快乐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快乐学习寒窗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快乐学习进步奖学金200元/年等。校园内各项文体活动、科技竞赛、大中型校园活动给予发放即时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