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本校2020年在平行志愿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本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本校2020年根据招生省(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本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提档与分专业时均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在进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