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住宿费:200元/学年。注: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学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学校奖学金(400-1200元/生/学年)。具体评选人数以财政厅、教育厅及学校当学年划拨计划为准。
(二)助学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学年)。具体资助人数以财政厅、教育厅及学校当学年划拨计划为准。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符合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学费、住宿费减免。
※以上资助政策如有变化,按国家、省及学校最新政策执行,不再另行通知。